水源地水质保护

水源地水质保护

以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为手段,通过生物、生态等工程措施全面改善河流、湖泊、水库等水源水质,并形成有效的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,充分保证饮用水水源质量。
咨询服务

目标项目:

提供城镇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。利用蓝藻应急生物防治工程,物理围隔、生物网膜、水动力调节等措施,降低水体的氮磷等营养元素,使水体从富营养化水平转变为中营养化水平,水质指标可达到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Ⅲ类。(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源方可作为饮用水水源。)